东莞市兴国商会

会员服务

快速入口

入会须知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» 入会须知
第一章 总则
  第一条 入会条件:
  1.拥护本会章程;
2.自愿申请入会;
3.会员必须为兴国籍人士并有志于在莞/兴国兴商投资的企业或个人。
第二条 入会程序:
1.提交入会申请书;
2.填写入会登记表;
3.经秘书处审查后,由分管会员片区副会长同意,提交会长办公会议通过由本商会发给会员证。
第三条 会费规定
根据本会《章程》及《东莞市江西兴国商会会费管理办法莞兴商发(2018)01号》,经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决定,本届会费实行按届(每3年为一届)收取。会费标准为:
名誉会长    20000元/届
会长       100000元/届
常务副会长  30000元/届
副会长     20000元/届
秘书长      20000元/届
监事长      20000元/届
监事        10000元/届
理事       4000元/届
会员       2000元/届    
第四条 会费按每届缴纳,全体会员应在2018年1月1日前交齐第二届(2018.1.1-2020.12.31)会费。
1.2017.7.1前如缴费一次视为第一届会费。
2.2017.7.1后缴第一次会费视为第二届会费。
3.2013.7.1以来缴两次会费者,第二次所缴会费作为第二届会费,(多退少补)。
4.2018.1.1后中途缴会费不满2年者按天折算,如缴2年以上未满3年者按一届会费收取。 
第五条 相关问题:
1、鼓励由本会老会员做介绍人来入会。
2、会费收缴开户银行及账号:
全称:东莞市江西兴国商会
  开户银行: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
账号:1485 0000 0000 92169 
第六条 其它:
本会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莞樟路98号金岭大厦B座4楼 
网址:www.dgxgsh.org
联系人:曾凡来
  联系电话:18666488614
  财务联系人:张浩
联系电话:18664030926
 
 
第二章 附则
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经2017年12月02日商会第二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施行。   
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东莞市江西兴国商会。